索引号 | 640501009/2018-80062 | 文号 | 卫财发〔2018〕279号 | 生成日期 | 2018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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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市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77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厅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26号)和《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宁人社发〔2015〕167号)文件精神,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配合对宁夏虹桥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等128家企业申请享受2017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相关资料进行会审,经审核确定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122家,涉及职工12425人,需补贴资金197.61万元。经市人社局报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会议决定由市人社局按照程序在相关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尽快完成发放工作。市人社局于2018年8月30至9月5日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本次资金由市财政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各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的企业要将拨付的资金真正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市人社局、财政局将对此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中卫市财政局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